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”,这首偈是《金刚经》的总结,也是《大般若经》的总结;其中含义,无尽深广。一切有为法包括世间法、出世间法,包括心法、色法。因为一切法皆属于缘生,心法也是缘生,佛法还是缘生。既然是缘生就没有自性,“当体皆空,了不可得”。
佛告诉我们“万法皆空,因果不空”。因果是不是在一切有为法之内?没错,因果也是有为法。为什么说一切有为法皆空,因果不空。其实这个道理,与法相唯识宗所讲的完全相同。相宗说,所有一切现象都是虚幻的、不可得的;唯识真实,识是能变,相是所变。换句话说,能变的是“因”,所变的是“果”。“因果不空”就是说现象不灭,但此现象会转变,从一真法界转变成十法界,转变成六道,又变现出三途。现象何以会变?“因”变,“果”随之变。“因果不空”义即在此。
明白因果不空的道理,我们就能明瞭宇宙人生的实相,原是业因果报剎那生灭的相续现象。彻底觉悟的人,在十法界,自己能作主,能作主的人就称作佛菩萨。不明事实真相的人,不能作主就称为凡夫。凡夫随业流转,所以才感受种种苦报。佛菩萨可随愿示现,即使在六道三途,他们的感受都是清净自在、安乐无比。这就是佛讲“因果不空”的真实义。正因为“因果不空”,所以佛教导我们“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”。
生怎样的心?生正觉之心、布施之心、持戒之心、六波罗密心、十大愿之心。不但自己了解宇宙人生的真相,在宇宙之中,自己能作得了主宰,而且尽心尽力帮助一切众生都能得知此事实真相,都能自己作主。这是诸佛如来在十方世界教化一切众生的目的,亦即经中所说的真实教诲、真实受用、真实利益。
延伸阅读: 《无往生心集》(四十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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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无往生心集》,净空法师讲述,承印处:台湾●福峰彩色印刷有限公司,流通处:菩提净宗学会(加影仙水港村 No.22A, Lorong BA 6,, Bukit Angkat, 43000 Kajang, Selangor,Malaysia),2000年1月版本
*** 备注:
以上的内容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无往生心集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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