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 December 2021

勿因私仇使人兄弟不和

(发明)兄弟与我,乃分形同气之人。虽有长幼,皆受父母恩勤鞠育。苟其不和,即是得罪父母;若使人不和,即是使人得罪父母。继庶兄弟,虽有大小,总是与我同父连枝。与之不和,便是薄待骨肉;若使人不和,便是使人薄待骨肉。宗族兄弟,虽有亲疏,皆受祖宗荫庇栽培。与之不和,分明轻慢祖先;若使人不和,分明使人轻慢祖先。故知私仇之报复甚小,不和之贻害甚大。人若真能孝友,方将自爱其兄弟,以及人之兄弟,岂忍以私仇之故,而使其不友于弟,弗恭厥兄乎?
(发明)我和兄弟,是形异气同的人。虽然有年龄大小的分别,但都蒙受了父母的养育栽培之恩。如果互相不和,就是得罪父母;如果使人不和,就是使人得罪父母。继母庶母兄弟,虽然有大小分别,但总是与我同父连枝。与他们不和,便是薄待骨肉;如果使人不和,便是使人薄待骨肉。同族兄弟,虽然有亲疏的分别,但都蒙受祖宗的保佑栽培。与他们不和,明明就是轻慢祖先;如果使人不和,明明就是使人轻慢祖先。所以,应该知道报复私仇是一件小事,互相不和的贻害就很大了。真正讲孝友的人,就会爱护自己的兄弟,并且推及别人的兄弟,怎么会因为私仇的缘故而忍心破坏别人兄弟之间的关系呢?

下附征事(原文译白一则)

邑神示罚
(他的亲人当面讲述)

嘉定张某兄弟,分家产时,兄应该还弟十几两银子,但兄以其他事项支开,想要赖帐。弟弟贫穷憨直,没有办法讨得,就向原先经手的亲叔叔质问。他的叔叔看到哥哥富裕能干,反而袒护。弟弟愤怒,就在康熙丁丑年夏天,写了一封状子,到邑神庙里烧了。过了五天,没有消息,就再写了一封烧了。第二天,叔叔死了,哥哥死了,弟弟也死了,三人一齐被抓到城隍庙。神说:“你们三人本来还不该死,把你们抓来,是因为一封状子要审明白。”接着,他对哥哥说:“你应该还弟弟银子十五两七钱,怎么想赖帐?罚三十板。”又对弟弟说:“这种事,应该向阳间官府告状,怎么能冒犯阴府?罚二十五板。”再对叔叔说:“你身为叔父,为什么不从公处理?巴结富贵,欺负贫弱,使你的侄儿告状到这里,也应该罚十板。”审完发回,三人已经死去大半天了,醒来后都喊腿上很痛,看自己坐着的地方,皮肤变成了青紫色,各人躺了十多天才能起床。

(按)张某叔侄本来没有什么私仇,只不过是这个叔叔的眼光太势利了!他哪里知道阴间的细账,已经把他的所作所为都记载得清清楚楚了?所以阳世有冤枉,阴间则清白;阳世能通情,阴间只执法;阳世审案,只不过就事论事;阴间判决,就要把前后世联系起来,一次处理。一个人如果遇到了冤枉事,想想自己的前世是否欠账,心中的愤恨就会冰释。在壬戌年,我听说嘉定南翔镇陆宸求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,说鬼在阴间,也凭通行文牒来往,不能擅自渡关过卡。那一年,宸求的侄媳妇突然发病,有鬼附在她身上。鬼自称:“我是徽州婺源人,在江北卖渔蛋,渔蛋行老板宕欠我的银钱,使我连本钱都丢了,气愤而死。到阴间告状,冥官说这是应还的报应,不必投诉。并且拿出一本登记簿给我看,上面详细地记载了我欠对方的多少账,看后我心中愤怒顿消。然后冥官给我一个通行证,叫我回家,一会儿就路过你们这个地方,你家小婢倒出的污水,损坏了我的通行文牒,我有家难归了,请快还给我。”宸求说:“阴间的东西,我怎么能还给你?请你再到发证的地方,要求重发。”鬼说:“我已经到了这个地方,现在前有城堡,后有关卡,寸步难行。”宸求说:“那怎么办呢?”鬼说:“可喊某乡某人来。”陆就把这个人请来,原来是一个老人。告诉他关于通行文牒的事,这个老人也不知道样式。又去问一个道士,他写出来,并用果子祭祀。鬼得到凭证很高兴,非常感谢,嘱咐家人赶快请医治病。鬼将出门时,又回来说:“你家有两条狗,睡在门口,请你送我出去。”陆按他说的去做,鬼就无影无踪了,陆的侄媳妇的病也好了。谁说阴阳路线不同呢?道理不是一样吗?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安士全书~文昌帝君阴骘文白话解》,承印者:和裕出版社,印赠者:华藏净宗学会,2004年10月初版
***  备注:
以上的内容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安士全书~文昌帝君阴骘文白话解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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