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释】破败他人家产,夺取他的财宝。
【分析】出自无心而做破坏的事,已是损德,更何况是为夺取财宝,导致破坏他人家庭呢?有些是明仗势力强干,有的是暗使计谋夺取。然而明抢硬夺的人,当然难逃国法制裁;而暗中使用计谋的人,或能侥幸逃过法网,但这种罪恶更为严重。那会严重到何种程度呢?这要看人间法律按照所得赃物论罪多少,阴间就以五倍来处罚。而暗中所造罪恶的报应,要比公然造恶来得悲惨,所以阴府律法必定重于阳间法律。
故事一:从前开封薛宏仁,个性贪婪且阴险。邻家有件珍珠衫,价值难以估计,他用尽各种方法都无法取得,于是设计诬陷,破败他的家产,珍珠衫就落到他手中。不知何故,这事被盗贼知道了,就聚众来抢;薛宏仁穿着珍珠衫,爬到楼上取走楼梯,盗匪非常生气,干脆放火烧房子,他也就被烧死了。
故事二:元朝时,浙江西部有一大户人家,因为父亲过世;兄弟二人争夺财产,米信夫就趁机唆使他们兄弟打官司,破败他们家产,将财产据为己有,后来兄弟两人都悔恨忧郁而死。米信夫从此富有二十年。到了至元年间,因为牵连叛乱,被押到县府审问,看到县官很像当初那位弟弟,心里感到非常恐惧;官吏逼他招供认罪,等他耗尽家产,才得以免受刑罚。米信夫非常忿怒,就将县官告到府衙,结果看到知府大人,就是县官的哥哥;于是又被酷刑拷打,逼他招供认罪,最后全家八口都死在狱里。
【再析】其实教唆的巧诈心机非常隐密,为何报应会如此惨烈?难道挑拨人家兄弟感情,暗中所做巧诈的恶行五分,便相当直显的恶行十分吗?
延伸阅读: 决水放火,以害民居
以上资料来自:
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,王潮音整理,2010年2月最新版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流通处:加影净宗学会(96, Jalan Reko, Taman Hijau, 43000 Kajang, Selangor, Malaysia)
*** 备注:
以上问答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