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 January 2025

入轻为重。

【解释】本应判轻刑,却判了重刑。

【分析】《书经》说:“罪疑惟轻(对犯罪事实怀疑时,就应轻判)。”又说:“宁失出,勿失入(判罪宁愿判轻而失误,不可因判重而失误)。”但居然有判官把轻罪判成重罪,圣人慎重刑罚,不使冤枉滥罚的心意哪还存在呢?而人命关系重大,审判官员最应注意。世上有以冤枉别人来达成目的这种事,实在最为残酷!像晚辈以诬赖手段欺诈凌辱长辈,奴仆以诬赖手段胁迫主人,顽劣佃农以诬赖手段不缴租给业主,妻妾以诬赖手段控制丈夫等。
只要一不小心,就会让乡族的人有机可乘,而奋起干预事情,地方仕绅也会藉机敲诈。用抢夺家产、侮辱妇女、捆绑身体强灌药汁、集体求刑的方式,来达到索取贿赂的目的。有些被诬陷为因儿子激动才杀死母亲,妻子气愤才杀死丈夫。有些自己仗着男孩多,用杀害孩子诬陷别人来作为求偿原因,认为可以此向富家予取予求。有些读书人或地方仕绅亲暱奴婢,简直就是衣冠禽兽,暗中设计胆大妄为,早晚表现喜怒无常,以达其目的。有些人用虐待尸体烧毁骨骸,侵门夺户毁坏房屋的残酷手段,使得穷人怨恨却无可奈何,且让富贵亲戚连带受罪遭殃,导致判刑坐牢。种种情况太多,无法一一叙述。
而世上一般执行审判的官长却认为,只要将尸体验完,就足够辨明冤情,让世人称快叫好,哪知他们极度欺压百姓侵夺家产已到如此严重地步!这种弊端如不赶快革除,不只是开启百姓自杀风气,且还让父子兄弟之间,误认可用死来得利,这种伤害身体罔顾法令的作为,揣度其中情节,与自己亲手杀害有何差别?真可将这种人碎尸万段处死。
今天实在已到不能一概置之不理的情况,只要严格执行诬告之人罪加三等的法令,不论多么冤枉或逼迫,凡以毒药杀害他人,却不以药死人来定罪,上吊自杀或投水而死,而不以自缢投水来处置者,将按法律规定,严惩失职人员,务必做到惩一警百的效果。
并要张贴告示晓谕众人,如是自己亲人逼死,作为意图诬赖依据的人,一经查出实情,更应加以重罚。那些趁混乱机会索骗,故意冒认并胁迫打人的人,立即依法严办,真相就能大白。真相大白之后,才可依案情论断是非,追究刑责轻重,须使在世的人没痛苦,死去的人不含恨。如有人能做到让亲戚之间,没有以死来诬赖得利的存心;让社会风气,没有搬弄是非抢夺财物的恶习,他的阴德就无量无边了。

【再析】现在官吏凡遇命案,不问清楚事情轻重真假,就先用竹板打人,还不承认就以木条夹手指,再不承认就用木棍夹腿;甚至更有打到一百多下,使犯人极为痛苦而招供,到最后问成死罪,这时才让他稍微休息。世间的仁人君子,对此能无怜悯之心吗?
朱日升先生说:“制造假命案意图诬赖别人,在南方风俗更为盛行。我在乌程(今浙江吴兴县)当县令时,曾痛下决心惩处此一弊端,另外发给‘人命状’表格,直接将死亡实情时间填写表上,不准用干预语句及欺骗文字叙述;人命状印成正反两面,并分成左右两旁,死尸伤单由告诉人亲自填写。当来衙门击鼓报案时就传他进来,不论什么时间,我立刻亲赴尸体现场,依照所填内容审问,照着所画伤害图示检验,并不批准委托幕僚辅佐人员或假手官吏仵作验尸。
果真伤害致死,就依法令定罪;如是诬告害人,必即痛加斥责。至于上吊自杀、投水死亡、跌倒误伤而死的人,就依各自情况,命他画押立刻埋葬,以断除炒作诈伪拖累的痛苦。虽在炎夏或寒冬,无论是偏僻山区或水边洼地,也不稍有逃避延迟,所以在两年之内,并无以人命诬赖别人而提告诉的人。”唉!人命这件事,关系到生死,能不谨慎吗?

故事一:李若水担任淮南(今河南境内)县府司理(掌理狱讼)时,有五名强盗事迹败露被捕入狱,审讯时曾说与一位僧人结党。五人在执行死刑后,僧人才出现,僧人说:“我实在不曾做过强盗。”李若水此时应可从轻发落,但他却坚持强盗所说是真,就用残酷刑罚将僧人杀死。一个多月后,狱卒李能无故大叫说:“和尚!这不干我的事,是司理特地叫我做的。”说完之后就死了。第二天推司(掌理刑狱官员)刘元也死了,又再过一天李若水暴毙,县府这些人几乎死光了。

故事二:宋朝的赵抃①,谥清献公,在担任武安(在河南北方与河北交界处)节度推官时,有老百姓伪造印信,部属都说要判死刑,唯独赵公说:“百姓在大赦前伪造,在大赦后使用;或是大赦前不使用,大赦后不伪造,依法都不可判处死刑。”所以就以疑罪从轻发落。后来到四川成都当知府时,有李孝忠聚集二百人,私自伪造符牒②,度人出家为僧;有人密告他们图谋造反,官府就将他们全部下狱。赵公独排众议自作决定,仅处李孝忠私造符牒死罪,其余的人都免除死刑。此事传到京师,有人说赵公替叛党脱罪,朝廷就取其审判文件查核,最后没有改变他的判决。后来官至太子少保,两个儿子赵岏、赵屼都很贵显。

【再析】冒起宗说:“故意不用大赦前减免的规定,而用大赦后不利犯人的规定判罪,这也属于‘入轻为重’一类。”明朝的殷文庄③说得好:“皇帝诏告要释放有罪的人,而判官却仍要判刑;皇帝诏告要免除拖欠的赋税,而官吏却更急促地去催索。使皇上的美德受到阻碍,而百姓无法受到德泽,这是仁人君子最伤心痛恨的事!”

【说明】
①赵清献:即赵抃,宋朝衢州西安(今浙江衢县)人,字阅道,为殿中侍御史,弹劾不避权幸,时称铁面御史。历益州路转运使,加龙图阁学士,知成都,为政以简易着称,官至参知政事,与王安石不合,卒谥清献。
②符牒:官符和度牒,是官府给予僧道的证明文件。
③殷文庄:即殷士儋,历城(今济南市东)人,嘉靖进士,隆庆中累官武英殿大学士。高拱专政时,屡加排挤,他都谦逊回避而归隐,筑庐在泺水之滨,以研读经史自娱,卒谥文庄,学者称棠川先生。

故事三:后汉郭弘乃阳翟(今河南禹县)人,熟习《小杜律》①。当时太守寇恂②派他主掌刑法;在断案三十年当中,执行法律都很平和宽恕,被判刑的犯人都没有冤情,可比美西汉东海(今山东境内)于公③。活到九十五岁才去世。
儿子郭躬从小继承父亲志业,后来当廷尉(掌刑狱)的官。郭公的家世在执法时,都力求宽恕平和,在当讼案主审官时,审案断狱多秉持怜悯宽恕之心。对当时律令规定较重却可从轻发落的条文,共列四十一条上书朝廷,都获皇上同意,制成法令施行。郭躬又将狱案提出改进意见,报请朝廷议定,而且多被采用,很多人因而获救。他以后几代都学法律当审判官,富贵繁盛无比。

【说明】
①小杜律:指杜延年所订的法律。延年为汉武帝时廷尉杜周之子,在宣帝时担任御史大夫,杜周断狱深刻,延年则持刑以宽,对父,故言“小”。后世称汉代律书,出乎小杜)
②寇恂:东汉功臣,昌平(今北平市之北)人,从光武帝破贼,官拜河内太守,行大将军事,后拜颖川、汝南太守均有治绩,卒谥威。
③于公:西汉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县西南)人,为县狱吏郡决曹掾(汉朝官名主掌刑法),善于治理监狱。当时东海有位孝妇,丈夫已经去世,她谨守名节而未改嫁,非常恭敬、谨慎地奉养婆婆。婆婆担心媳妇因奉养她而妨碍改嫁的机会,所以就上吊自杀,以便让媳妇没有后顾之忧。这时婆婆的女儿诬告孝妇逼死母亲,孝妇无力辩解,于公为她力争,但终难洗刷冤屈。孝妇遭到处死后,东海地区大旱三年。后来太守莅临当地,于公向他表白孝妇的冤情,因而得以洗刷清白,并祭祀孝妇的坟墓,这时天上立即降下大雨,干旱终于解除。于公一向秉持公平正直来决断诉讼,百姓对他都能信服。有一次,于公家里的大门坏了,地方父老们打算要为他修缮,于公说:“可以把大门再扩大,以便能容得下四匹马的高盖车子进出。我治理狱政积下许多阴德,从未冤枉过无辜的人,我的子孙必定会兴盛显贵。”后来其子于定国,果然担任宰相,受封为平西侯;孙子永侣,担任御史大夫。

【结析】《省刑箴》说:勿任意使用威势,把国家法令随我喜怒而执行;勿因循私情而罔顾法律,把人民生命看成昆虫一般没价值。勿因犯人怒目不屈、说话迟钝舌头打结,就故用文字歪曲事实,或以不实的话陷他入罪。在杖刑之下人变成鬼,在刀笔之下生变成死。一根头发被拉扯都会觉得很痛,一只指头被咬痛也知他很可怜。有一天被刑以鞭打,则春夏秋三季农忙都痛得无法工作;家中男主人关在牢里,则一家八口就缺衣粮。无论动植物都有生命,血肉的生命和上天都有关系;所以于东海的作为,其仁德声誉可万古流芳。
《省罚箴》说:当官的人勿以夺取百姓卖儿当妻钱财,来丰厚自己妻儿;勿窃取百姓血汗钱,使他家破财尽人亡,来增添自己田宅;勿聚敛百姓财物,使他们饥寒哭啼而悲痛怨恨,来供自己歌唱欢笑的宴会。
而让百姓赎罪,却要花上百亩田的税收;要百姓呈上一张状纸,就要花费十天稀饭的代价。须知农夫一粒粟米,都是血汗所得,须饱受风霜辛苦努力;而一块丝绸则是织妇血泪换来,要经多少昼夜不眠不吃才有。当官府堆积民脂民膏开始的那天,正是穷苦百姓被欺压而心生怒恨的年头。上天神明不可欺骗,天道很快会将你的作为报应给你;所以像杨白起(即汉朝杨震)的行为,可说是万古高洁品格最好的诠释。

延伸阅读: 见杀加怒。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,王潮音整理,2010年2月最新版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流通处:加影净宗学会(96, Jalan Reko, Taman Hijau, 43000 Kajang, Selangor, Malaysia)
***  备注:
以上问答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