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November 2018

【如是等罪,司命随其轻重,夺其纪算,算尽则死;死有余责,乃殃及子孙。】

【解释】像以上这些罪过,司命之神会随着所犯的轻重,夺除他的寿命(重的十二年,轻的一百天),寿命夺尽就死了。如果死后还有未完的罪责,就会殃及子孙。
【分析】如是等罪,是总结上文的用词。罪也就是‘非义而动’以下等事。司命以下的文句,正是说明随着所造的罪业受到恶报的事实。佛经上说:‘业力是从心地生出来的,心是业力的作用;业力牵引心去招感形体,心随着业力而现出境界。就像影子紧随着形体,而弯曲端正分明;犹如响会呼应声音一样,回应的大小各不相同,一丝毫的报应都不会有所差错。’至于说到殃及子孙,也要贯通三世来论断。总而言之,远在儿孙,近在本身,这是报应非常明显而不会差错的,因为自从世人积累恶习、行为诡诈,伤了上帝好生的慈心,违背祖宗保护的善意,于是导致子孙艰难、宗祀断绝的果报。有的人归咎于命数,有的推托给气禀。唉!天地的大德叫做生,草木禽鱼之类,上天还不忍心它们受到灭绝,何况人是万物之灵,怎么忍心伤害他的子孙呢?所以人如果没有极重罪恶,子嗣是不会灭绝的。但是恶报还没有受完,就会连累到子孙,那也是永恒不变的事理。
【故事】隋朝的杨素劝立炀帝,因此危害到隋朝皇室;他的儿子杨元感,最后被炀帝所灭。唐朝的李绩劝立武则天为皇后,因而除去了唐朝命脉;他的孙子徐敬业,也被武后所杀。这就是殃及子孙的例证。

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太上感应篇白话精简本》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 流通处:莲池净宗学会(No.16, Jalan Temenggung 19/9, Bandar Mahkota Cheras, 43200 Batu 9 Cheras, Selangor),2008年12月恭印
***  备注:
以上的内容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种善因得善果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净空老法师讲述

此讲恶业的结罪,也是《感应篇》中最重要的教诲。
这一长句有两段,前一段是正明“罪报”,后一段是别明“余殃”。
“如是等罪”总括“恶业”大段的内容。
“司命”指神明,如前“同生”、“同名”、“三尸”、“灶神”等神明。
依佛法,人的命运由他过去生中所造善恶业的业力主宰,而不是由司命之神主宰。人们断恶修善,命运就好;如果随顺自己的烦恼习气,无恶不作,命运就不好。佛菩萨不能为我们增减丝毫,司命之神也没有权力增减。正如世间的执法人员,不可以随意奖惩任何一个人。当一个人对社会有贡献时,才能奖励他;反之,当一个人造作恶业时,才能依法惩罚他。
“随其轻重”,指依据人们所造恶业的轻重。
“夺其纪算”,指减其寿命。这是惩罚之大者。人行善可以延年益寿。造作哪些善业能延年益寿呢?前文所讲的种种善行,利益社会、利益众生的事业,都可延寿。如果帮助众生觉悟,明瞭因果的道理和事实,帮助众生转迷为悟,都是大善,必定延年益寿。
长寿,是一切众生所希求的。如果自己不努力积德累功,寿命长而身体不健康,反而是苦报。寿命长又健康,才是福报。许哲是我们学《感应篇》最好的榜样,她长寿而健康,一百零一岁了,还像年轻人一样。如果造作一切不善,寿命就会减少。“算尽则死”。
以上半句讲罪报。以下半句讲余殃。
“死有余责,乃殃及子孙。”子孙遭受先人的牵累,看似子孙不幸,其实,父子、兄弟、夫妻都有过去生中的缘分。一个人修善积德,自然有过去生中修积善业的人,到他的家中来投胎,作他的子孙。这是善与善感应。反之,一个人造作不善,必定有一些不善的冤亲债主,到他家中来投胎,作他的子孙。这是恶与恶感应。由此可知,子孙不仅是受先人之殃,而且另有因缘。然而,他们如果遇有善缘,受到善知识的开导,信受奉行,转恶为善,前途还是光明的。
司马光说:留财富给子孙,子孙未必能守;留书籍给子孙,子孙未必能读;最好是积德留给子孙。他真正明瞭感应之道。积德累功之人,后代一定有好的果报。
诸种功德之中,最殊胜的功德是教化众生。古圣先王,乃至于地方政府的官员,都把教化作为施政最重要的一条,所谓:“作之君,作之亲,作之师。”古代,民众称地方官为“父母官”。官员如果像人民的父母一样,爱人民就像爱自己的子弟一样,教人民就像自己的学生一样,就有功德。他们如果没有念佛往生,死后也能生天作神明,接受世人的奉祀。这些事迹在中国民间流传很多。如果是贪官污吏,必定堕恶道。
注解非常多,其中引《楞严经》所讲“十习因,六交报”,诸位应该阅读。
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太上感应篇讲记撷要~改过修善灾消福来》,新加坡净宗学会印赠,(净空法师于1999年在新加坡净宗学会早餐开示中讲述录音,整理成书),赠书处:新加坡净宗学会(No. 2, Lorong 35, Geylang Singapore 387934),承印者: C.W. Printing, 第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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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的内容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太上感应篇讲记撷要~改过修善灾消福来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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