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 July 2018

【弃法受赂。】

【解释】抛弃法令,接受贿赂。
【分析】从弃法受赂到见杀加怒,都是就官府审案来说的。凡是衙役书吏,也在其中,并非专指审案的官员。太上说曲直轻重,首先说到弃法受赂,因为曲直轻重本来就有依循的法则,只因想得到钱财,所以才任意接受贿赂者的请求而去颠倒它。好像没有法律的存在,随意判定犯人的死生,使人民无所适从而不知所措;难道没有想到这样会导致天怒人怨,而遭到奇祸之报吗?
【故事】侯鉴担任江夏令时,与一位僧人有交情,只要有空必定会去拜访;每次拜访时,僧人必已准备招待事宜。偶然有一天去拜访,僧人却延迟接待,也未准备饭菜。侯鉴问他原因,僧人说:‘您每次来访时,土地神一定事先通报,这次却没有,所以才来不及准备。’侯鉴听了非常害怕,就请僧人问土地神不通知的原因。当天晚上,僧人梦到土地神说:‘侯鉴本来可以当宰相,最近接受胡氏六十两银,冤枉断下一件案子,上天已经削除他宰相的职位,只能做到监司,和我没有统辖的关系,所以才没有通报。’
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太上感应篇白话精简本~集福消灾之道(精简本)》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 流通处:莲池净宗学会(No.16, Jalan Temenggung 19/9, Bandar Mahkota Cheras, 43200 Batu 9 Cheras, Selangor),2008年12月恭印

***  备注:
以上的内容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太上感应篇白话精简本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

净空老法师讲述

从此句开始,到“见杀加怒”,讲理刑官员之恶。
注解说:不守法,接受贿赂,已经不仅限于办案的法官了,“凡衙役、书吏,亦在其中。”现在,舞弊贿赂的恶行,在许多国家、地区,已经很常见,甚至社会大众也习以为常了。
世间的“聪明”人钻法律的漏洞。有人说,法律是为好人,为守法的人制订的。也有人说法律是为愚人、笨人制订的。殊不知因缘果报,丝毫不爽。凡是执法犯法的人,扰乱社会,使人民含冤无法申诉,必招致天怒人怨。受赂的官员当前虽然得到一点小利,可是,未来的果报不堪设想。
我们行善、做好事,也要遵守法律程序。
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太上感应篇讲记撷要~改过修善灾消福来》,新加坡净宗学会印赠,(净空法师于1999年在新加坡净宗学会早餐开示中讲述录音,整理成书),赠书处:新加坡净宗学会(No. 2, Lorong 35, Geylang Singapore 387934),承印者: C.W. Printing

***  备注:
以上的内容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太上感应篇讲记撷要~改过修善灾消福来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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