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释】所作所为毫无益处。
【分析】世间的万事万物,转眼成空,只有积德行善,兴利除害等事,才能生生世世随身受用,没有穷尽。其他像宅第及池上台榭,衣食、车马,以及一切诗画珍宝古玩之类的事,都足以让人丧失志气拖累身心,有什么益处呢?至于张灯结彩、演戏作乐、喝酒唱歌、赌博下棋等事,岂只没有益处,而且还有大害,一定要深以为戒!
故事一:宋朝的张咏,在镇守成都时,考虑到百姓生活艰困时会当盗贼,就在各县所收的赋税中,每年从中拿出一部分钱去买六万斛米。到了春天,将境内百姓造册,按口数发给粮券,百姓可依照原价买米粮,因此虽然遇到荒年歉收,也没有很多百姓受饥的情形。
故事二:宋朝的陈尧佐(世称颖川先生),在当广南(今属云南省)漕运使时,当地的风俗,人生病了不吃药,却去求神问卜,向鬼神祷告,很多人因而病死。陈公于是搜集许多家藏验方,刻在驿站馆舍的石碑上,当地的人,依照药方服用,因而救活了很多人。
故事三:宋朝的王觌(读敌),在当成都知府时,当地百姓死后大多火葬,王公极力禁止;并以官方的土地设立义冢,埋葬还未下葬的尸骨,于是当地就没有火葬的习惯了。
故事四:宋朝的苏轼,担任杭州知府时,疏通两条河流,修好六口大井;并且修筑长隄种植柳树,使隄防发挥最大的功效,当地百姓因而把它称为“苏公隄”。
故事五:喻仲宽,在顺昌(今属福建省)当知县时,当地风俗在生下女婴后,大多放入水中溺死。喻公撰写《劝戒文》,将地方父老召至府中,殷勤地慰劳他们,并出示《劝戒文》来劝说,当地溺女的风俗因而改变。
【再析】以上这些作为都是对地方有益的,由此可知君子立身处世,贵在能有益于人与物而已,哪里只是高谈阔论而没有实际行动呢?至于我们自己对于修身正己,反省过失改掉毛病这些事,正有怕时间不够用的忧虑在,而竟然还有时间去妄做各种无益的行为!不知道我身是幻身,所处是幻境,很快就会消失无踪;惟有我们这一圆明的本性,纵然经过万劫沈沦,还是恒常存在,本来就没有生灭。现在的人,与其闲着没事干,打发时间混日子,何不向自己的心性稍微下一点功夫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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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,王潮音整理,2010年2月最新版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流通处:加影净宗学会(96, Jalan Reko, Taman Hijau, 43000 Kajang, Selangor, Malaysia)
*** 备注:
以上问答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佛学分享
Dharma Buddhism
24 February 2025
作为无益
违逆上命
【解释】违背长上的命令。
【分析】臣属接受君王的命令,儿女接受父母的命令,学生接受老师的命令;凡是一切居下位的人,接受在上位者的命令,这都属于“上命”。如果上命在义理上是行不通的,也应要婉转感动,事先劝谏,不敢随便接受命令;但在义理上是可行的,那么不努力奉行,尚且有罪过,更何况是违逆呢?这种“违逆”的人,就是乱臣贼子的起源。
故事:明朝的陶安,是当涂(今属安徽省)人,太祖任命他为黄州(今湖北黄冈)知县,并告诉他说:“你要善于抚育百姓。”陶安就恭敬地禀承皇上的指示,到黄州时,免除赋税,省除繁杂的工役,勤于官员的教育,减轻刑罚,百姓对他都心悦诚服。皇上又召他为学士,升调到江西行省,担任参知政事,在职期间,他对于政事无不尽心尽力,以配合皇上的命令。陶安死时,皇上亲自撰文致祭,并赠谥封号以庇荫子孙。后来,子孙都考上科第的榜首,为辅佐君王的执政大臣。
【再析】要知道今日能为百姓的父母官,都是仰赖皇上任命的恩德;但却做出酷虐生灵残害百姓的事,一点也不体念皇上希望他好好教养百姓的苦心,而违逆的罪过,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。这种行为,在百姓来讲,固然是对他莫可奈何,但可知上天的鉴察就在眼前,百姓不可虐待,上天更不可欺瞒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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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慢先灵
【解释】轻视怠慢祖先的灵魂。
【分析】所谓“先灵”,就是指祖先的灵魂。凡是出殡入殓不照礼仪,居丧期间不按体制,安葬灵柩不迅速,斋戒祭祀不诚心,拜祭扫墓不勤劳,放置祖先灵位的祠庙不整洁,香火有所间断,这些都是“轻慢”。要知道水有源头,木有根本,怎敢忘记祖先呢?若在此处有所失误,我不知道他要怎么为人?
故事一:梁朝的昭明太子萧统,天性仁慈孝顺,他的生母丁贵嫔死时,他悲伤得连水浆都不喝,每次哭泣常至昏倒。梁武帝告诉他说:“人死了肉体毁坏,但本性仍在。现在还有我在,你怎可哭得如此伤心呢?”昭明太子才勉强吃些东西,往后到埋葬时,每天只吃一升的麦粥。太子的身体本来很健壮,腰围有五十寸,到母亲下葬时,腰围削减超过一半。每次上朝时,官员和百姓看到了,没有不落泪的。
故事二:陈杲以贡生的身分到京师参加考试,他到庙里祈祷,希望神明能在梦中指示。他梦见神明说:“你父亲的灵柩没有下葬,科名就不必问了。”陈杲不相信,隔年参加礼部考试未被录取。于是回家乡,赶快完成父亲的丧葬事宜,再去参加考试,才中式登第。
【再析】《功过格》说:“父母亲去世,三年内不下葬者,延迟一个月,为十过。虽下葬却不尽心力,或者遗体遭到破坏的,为一百过。知道后,不立即改正的,延迟一天,为十过。”又说:“祭祀祖先,不按时间就是不敬,为一过;如果因游乐而延误祭祀时间,为五过。”
故事三:邓左名每年在扫墓时,一定都会在墓地流连,直到第二天才回家。他说:“一年里面,到此墓地才几天,所以我不忍心随便看看就离开。”
【再析】这真是至性之言啊!现在世上的风俗,每年要在清明节时,才到墓地一次,其余的时间都置亲人于荒郊野外而不闻不问。在祭祀时,大多与兄弟亲友一大群人,纵情游览,尽兴而归。在这清明时节,不是到坟地去扫松叶,只是去赏梅;不是去省墓,而是去踏青。唉!供养无法及于父母,却让妻儿饱食,这有何益呢?父母在世时,供养若是有欠缺,那么死后,再用丰盛的供品去祭祀,又有何用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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