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March 2025

又枉杀人者,是易刀兵而相杀也

【解释】又冤枉杀人的,正像换取刀兵相杀一样。

【分析】前面说到横取人财,而这里接着又说冤枉杀人,是因为冤枉杀人这件事,经常是由贪爱财货吝惜钱财而引起的,这和孟子所说,虽然不是亲自杀害他,但其杀人的结果则是一样,所说的语气相同,最为直捷了当。
枉杀这件事,大略说明其缘故,约有七种:
第一是判决讼案。法官接受贿赂,冤枉诬陷他人,这种任性的作为非常悲惨而残酷。
第二是带兵打仗。藉机屠杀、掳人、掠夺财货,假称理由杀人首级,来冒领战功。
第三是医生用药。为了图谋财物,不懂医理任用假药或开错药方,以致医死病人,还昧着天理不认错,并攻击他人。第四是破坏身孕。为了节省费用不养女婴而将她溺死,放纵淫欲怀有身孕而堕胎。
第五是衙门恶吏。利用职权诈骗财物陷害百姓,欺蒙上级,横取虐待百姓。
第六是风水害人。收买风水专家,迁移破坏他人坟墓的风水,害他置于绝地而遭祸。
第七是庸师误人。不学无术而误人一生,伤害他人的子弟。
这些杀人的方法虽然不同,但冤枉折杀人的情况则相同。
以上这些罪过是天律所不能赦免的,如果没有遭受人为的祸害,必会遭到上天的刑罚,虽然说是杀人,其实就是自杀啊!

故事:宋朝时,有某一位禅师,年少时喝醉酒,与人争夺财物,奋力重击对方,那人立即死亡。他非常害怕,就逃到很远的地方躲藏,并剃发出家,勤苦修行;于是得以彻悟禅理,成为大禅师,开堂宣讲佛法,跟随他学法的弟子有数百人。当他七十多岁时,忽然有一天沐浴升座,对着众人说:「你们不要动,也不要说话,且看老僧了结四十年前的一桩公案。」大家坐到中午时,有一位武官突然到来,搭起弓箭想要射杀大禅师。
禅师合掌向他说:「老僧等您已经很久了。」武官很惊讶地说:「我与和尚素不相识,一见面就想杀你,我自己也不明白其中的原因。」禅师说:「欠债还钱,这本是很公平的交易,只请您快些下手,不必再迟疑了!」禅师回头看着大众说:「我死后,你们要延请这位居士吃饭,饭后送他回家;如果有半句瞋恨责怪的话,就是违背天理、背师叛道,不是我的弟子。」
武官更加疑惑,坚持叩问禅师所说的话。禅师说:「您已经是第二世的人,所以忘记前世的事情,我还是同一世的人,所以没有忘记。」因而把从前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他,这位武官向来就不认识字,忽然大声吟唱说:「怨怨相报何时了,劫劫相缠岂偶然!不若与师俱解释,如今立地往西天。」(意即:冤冤相报何时才能了结呢?历劫以来相互纠缠并非偶然的事,不如和大禅师互相将冤怨消解释怀,如今我就要立刻往生西方了。)
说完,手中拿着弓箭,站着不动就往生了。禅师也离开讲座下来,替他剃度并取法名,帮他更换衣服后入塔;然后自己也盘坐,道别众人而坐化了。

【再析】要知道,杀人于四十年之前,而偿命在四十年之后,索偿生命虽然迟了一些,但还债的事实则是不变。幸好两人都是具有大根基的人,所以能在冤家路上正面相逢时,本来是要恶报相向的,反而成了好的因缘。这位武官以死来逼迫欠他命债的人,却能因此而修行证道;而禅师这般等待催促他的债主,能够圆满地解冤释结而生天,实在是千古难逢的胜缘奇事啊!如果不是真的证得真理大道,或者是这位武官没有根基,必然不肯放弃命债而不取禅师的命;那么,杀人和自杀没有两样的道理,也就很明白了。

【结语】上述所陈列的七种枉杀的原因,世人可随着所遇到的事情而警惕自己,千万不可任意枉杀而欠下狠债呀!

延伸阅读: 取非义之财者,譬如漏脯救饥,鸩酒止渴,非不暂饱,死亦及之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,王潮音整理,2010年2月最新版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流通处:加影净宗学会(96, Jalan Reko, Taman Hijau, 43000 Kajang, Selangor, Malaysia)
***  备注:
以上问答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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