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释】压迫良家妇女做卑贱的工作。
【分析】现在做人家奴婢的人,都是前世造业积恶,过恶积满一千八百项的人。其中有的实在不是奴婢,原本是良家妇女,而我却以势力强制压迫,使她们去做奴婢,这就是压良为贱。至于贩卖良家妇女做娼妓,这是在十恶不赦的罪条之中,那就更不必说了。
【说明】十恶不赦:旧刑律以谋反、谋大逆、谋叛、恶逆、不道、大不敬、不孝、不睦、不义、内乱为十恶,犯这些罪者,不能赦免。
故事一:漳州(今福建境内)的周祥,和薛纯是朋友,薛纯贫穷,只有一个儿子。薛纯死后,儿子就送到周祥家中寄养,周祥竟然把他当成奴仆使用,稍有不顺心,就痛加鞭打。有一天,周祥在路上遇见薛纯,他很害怕地说:“老兄你不是已经死了吗?为何还来人间呢?”薛纯说:“我来看我儿子,并催促你一起上路。”周祥吓得汗如雨下,回到家就暴毙了。
【再析】曾经看到富贵人家,有困苦无依的亲族寄养在他家中,仰赖他供给衣食,但是每每使唤他们去做僮仆的工作,甚至还呵骂斥责,这也是太上所要劝诫的一类。然而这种人,最初用怜悯周济的心来待人,后来却做出欺侮压迫的事情,不但没有功德,而且还会损德,这不是很可惜吗?
故事二:浙江省府的广济库,每年都差遣杭州城内的大户人家,充当库役工作,专门掌理出纳事情。有一个人因侵占官钱太多,无法偿还,当时的府判大人王某,就拘捕他的妻妾子女到官府收押,最后他还是还不出钱。王某于是命人用小船把他的妻妾子女载到西湖,去侍候旅游的客人,所得的钱全都纳入官府。后来王某的子孙,有的竟然沦落为娼妓。
【再析】有一种为人父母的人,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做出丧心无耻的事情,竟把子女卖去当奴仆,然而我能忍心看到这种情况吗?好义勇为而有财力的人,应当帮助他们度过难关,以保住良家子女,这是盛德之事。即使不能做到,也不要去侮辱他们,虽然最后不免卖给他人,但仍不失我已尽了一份心意。
良与贱本来就没有一定的界限,只不过是穷人家的儿女卖给富人,于是就名之为贱罢了!其实都是良家儿女。现在人对待自己的儿女,珍惜得就像掌上明珠一样,给他吃精致美味的食物,穿精美的丝绸织品;而对认养来的男女,却看得很卑贱,经常加以鞭打,以粗恶的饮食给他吃,甚至让他忍受饥饿,穿着破衣挨寒受冻。他也是父母所生,为何如此不公平呢?却唯独没有想到,富人也许也会变穷,穷人也许也会变富,天道很难猜测,能永远保住良者不转变为贱者,或贱者不转变为良者吗?
【嘉言】在待人接下方面,必须是处在富贵的境遇,要能完全理解贫贱人的痛痒处;正当年青少壮时,要能去思念衰老者的辛酸;居住在安乐的场所,要能体恤身处患难的情况;处在旁观的境地,要能原谅局内人的苦心。
延伸阅读: 谩蓦愚人
以上资料来自:
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,王潮音整理,2010年2月最新版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流通处:加影净宗学会(96, Jalan Reko, Taman Hijau, 43000 Kajang, Selangor, Malaysia)
*** 备注:
以上问答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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