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 February 2025

跳食跳人

【解释】跳过食物或人身。

【分析】食物是养活生命的资粮,人是天地人三才之一,可以随便轻视忽略吗?如果跳越食物或人身,都是在造罪过,可以不警惕吗?

故事一:唐朝有一位官员,进入山中人烟绝迹的地方,看到一家酒店,就进去买酒来喝。有一妇人先收他的钱后,再进入屋内,过了很久才提着酒出来,酒色像血一样,喝起来非常甘美。他喝完后想再喝,妇人却哭着告诉他说:“我不是阳间的人,因为在世时,生活奢侈花费无度,喝酒也没节制,每次都将剩余的菜肉用脚践踏后,再拿给别人吃,所以才受此报应。每当有人来买酒时,就要抽取我身上的血供应他。”这位官员听后大为惊骇,就急忙返家。

【再析】要知道高山之中,哪里会有酒店?想必是这位官员平时轻弃饮食,阴府藉此机会来警化他罢了!

故事二:宋朝的翟林,曾经送正叔先生(程颐,字正叔)迁官西移,在途中借宿僧舍,翟林所坐的位置,刚好背对圣像。正叔先生说:“把椅子转过来,不可背向圣像。”翟林说:“难道因为祂的徒众尊敬祂,我们也应当尊敬祂吗?”正叔先生说:“只要是具有人的形貌,都不应当怠慢。”龟山先生听到这话后,非常欣赏正叔先生所说的话,很高兴地说:“看到好像是人的形像,都还不敢轻忽,那么对于真人的恭敬,由此便可想见一斑了。”

【再析】由此可知,背向人像都不可以,何况是跳过人的身体呢?

【说明】龟山先生:即杨时,程颐的高徒之一,为南宋的《洛学》大家。隐于龟山,世称龟山先生。龟山,在今福建省将乐县东北。

延伸阅读: 损子堕胎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,王潮音整理,2010年2月最新版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流通处:加影净宗学会(96, Jalan Reko, Taman Hijau, 43000 Kajang, Selangor, Malaysia)
***  备注:
以上问答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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