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释】窃取他人的才能,据为己有。
【分析】所谓「窃」,是指不是自己所有,而向别人取来作为己有的意思。就像抄袭别人文章,当成是自己所作;窃取别人谋略,当作是自己筹画的;窃取别人功劳,当作是自己完成的;窃取老师教诲,当作是自己的见解。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事,必定会遭天谴。
故事:春秋时,梁山(今山西境内)发生山崩,晋国国君就召见大夫伯宗。伯宗在前往晋见途中,遇到一位车伕,就问他说:「你最近听到什么消息?」车伕回答说:「梁山山崩堵塞住河流,河水因而不能畅通,晋君正要召见伯宗商讨对策。」伯宗问他要如何处理。车伕说:「只要国君率领群臣到梁山哭泣,而后再祭拜,河水就能流通。」伯宗在晋见晋君时,就将这些话告诉晋君,晋君照办之后,河水果然畅通。晋君就问伯宗说:「你怎知道要用此法?」伯宗则说是自己想到的。孔子听到这件事后就说:「伯宗就要绝后了,因为他攫取别人善行,当作自己所有。」后来伯宗果然遇害身亡,卿大夫的官位因此断绝。
【结语】伯宗只是窃取别人一句话,就受到如此严厉的天谴,那么比这更大的恶行,果报就可想而知了。
延伸阅读:蔽人之善
以上资料来自:
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,王潮音整理,2010年2月最新版,承印处:福峰图书光碟有限公司,流通处:加影净宗学会(96, Jalan Reko, Taman Hijau, 43000 Kajang, Selangor, Malaysia)
*** 备注:
以上问答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集福消灾之道(原名:感应篇汇编白话)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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