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June 2023

近报则在自己

(发明)此与下句,亦承上启下之词。近报、远报,俱就善一边说,正为下文百福千祥张本。近报,不必指定现在,即他生、后世,亦近报也。何也?以就自己言之也。
(发明)这里与下面一句,也是承上启下的词。近报、远报,都是就善的意义上说的,正为下文“百福千祥”张本。近报不必指一定就是现在,他生、后世,也是近报。为什么呢?因为是就自己来说的。

富贵贫贱,死生寿夭,皆有定数。此定数者,即报也。自己作之,自己受之,近莫近于此矣。此乃帝君教人以自求多福之意。
富贵贫贱,死生寿夭,都有定数。这个定数,就是报应。自作自受,一切由自己作主。这是帝君教导人们自己追求众多幸福的意思。

下附征事(原文译白六则)


公主自福
(据《杂宝藏经》)

波斯匿王,有一个公主,名叫善光,聪明端正,全宫爱敬。国王对她说:“你依赖我的力量,全宫爱敬。”公主回答说:“这是我的业力的结果,不是依赖于父王。”这样三问,公主三次这样答覆。国王发怒,就把公主嫁给一个穷人,并且对她说:“今天就要试试你,到底你有业力,还是没有业力。”公主嫁后,问丈夫的父母在哪里,丈夫说:“我父是舍卫城中第一有德望的人,现在都死了。”就同公主,回到旧居,从地中自然挖出宝藏,一月之后,宫殿楼阁,都全部完成,奴仆珍宝,充满其中。国王听说后,非常欢喜,向佛请教这是什么原因?佛说:“过去迦叶佛时,有一个女人,想要用供品供养如来,她的丈夫阻止她。妇人说:‘我已发愿,你不要退我的心。’”丈夫就听从了妇人,完成了供养。当时夫妇,就是今天的夫妇,丈夫因为曾经阻止妇人的善念,所以后世经常贫穷,又因为最终听从妇人,所以今天因妇人而富贵。

(按)波斯匿王,还有一个女儿,是末利夫人所生,容貌极丑,头发像马鬃一样。国王命令把她禁闭起来,不许见人。公主因此痛恨自己的形貌,就广塑佛像,苦苦恳求,持之以恒。有一天感佛降临,忽然变得非常漂亮。父亲问她,她就报告了实情。又阿育王第四女,事迹与此很相似,所以今天北山、玉华、荆州、长沙、京城崇敬寺的佛像,都是阿育王第四女造的。这些事例不是近报吗?


亵袈裟报
(见《法苑珠林》)

唐朝贞观五年,梁州有一个妇人,家很贫,她的儿子依安养寺慧光法师出家。妇人因为缺乏内衣,就到儿房中,取旧袈裟做衣。刚刚穿到身上,与邻家妇一同站立,忽觉脚热,渐渐上至腰,一会儿,一个炸雷在空中震响,把邻家妇抛到百步以外,土塞两耳,昏迷一天,而用袈裟的人,竟已震死,被雷火烧焦捲缩,背上题字说:“用法衣不如法!”儿子收葬,又再次被雷震出,尸骸露于林下,任它销散。

(按)袈裟叫做解脱服,也叫做福田衣,披袈裟的人,梵王帝释,不敢受他礼拜。所以龙王救护群龙,得到一缕袈裟,金翅鸟王,就不能为害。弥猴在游戏中披袈裟,失足而死,立即转生天道。袈裟的利益无穷无尽。佛规定,死亡比丘所遗留下的袈裟,要挂到树上高处,一切有情遇到它,都能灭罪生福。这个妇人亵渎袈裟的罪过,天所不容,当然就是自然的事了。儿子虽出家,也不能收埋。


火神示报
(苏郡共知)

康熙初年,檀香很贵。苏郡有一家香铺,早年用三金请檀香观音像一尊,铺家人私下里商量说:“如果用这像作檀条卖,可得十六金。”于是将要毁坏佛像,雇佣工人害怕得罪,从中阻止。这时香铺家的女婿,来迎妻回去,正住在岳父家,对佣人说:“你是佣人,关你什么事?听从吩咐就可以了。”这天夜里香铺家的女儿腹痛,不能回家,留了三日还没有好。第二天,街上有一个六岁儿童,随父走路,忽然指着香铺,问父亲说:“那家屋上,为什么用红封条封锁?”父以为他看错了,禁止他乱说。这天晚上香铺发生火灾,全家人都烧死了,没有延及邻家。女婿想从楼上屋孔中钻出,被一物拦住,死在火焰中。那个阻拦的佣工,在当天早晨,被另外一家香铺来强邀去做两天工,就没被烧死。

(按)毁坏佛像,出佛身血,是五无间地狱因,如果不进行劝阻,就会有恶星降临;一发片刻善心,便有吉神拥护。这个女婿与佣人,立心稍有差异,结果完全不同,一个本想回家,却使他不归;一个不想到别地方去,却强迫他到别地方去。真是祸福无门,惟人自招啊!


十倍偿业
(凌子正自述)

镇江人凌楷,字子正,康熙癸卯年,曾经憎恶邻村恶狗咬人,就引诱它进入夹弄中,断绝出路,希望饿死它以绝后患。将近一旬后,启开一看,狗竟摇尾而出,不再咬人,弄中砖上的一堆土,被狗吃了一半。过了两个月,狗就死了。那天晚上凌梦看到一个府堂,有二位贵人并坐,穿绿衣的人说:“为人不仁,怎么办?”红衣人说:“必须十倍偿还。”就叫吏引凌到后门,看见园内梅花开得正盛,树下金鱼缸内,浮起一条死鱼。吏说:“狱字从犬,你知道吗?十年后当应验。”醒来后感到很奇怪,不知是什么意思。到癸丑年正月,因为别人的事被诬人狱,看见狱中梅花正开,有死金鱼浮于缸内,仿佛梦中所见。断粮七日,只剩下一口气,被关押百天,然后才出来。正符合十倍偿还的说法。

(按)被诬入狱,在十年前就有预兆,不足为怪。只是梅花之开,金鱼之死,也有定数,真是奇异了。难怪大阿罗汉,能知前后八万四千大劫,各天寿数的长短,世界成坏的时间,都可静坐预知。凌君是个质朴诚实的人,精通“邵子皇极数”,与我相聚几天,亲口对我说了这一段经历。


梦示鸡骨
(娄东人述)

四川人杨琳,字怀眉,顺治十三年,当上太仓县粮厅的官,不久升为浙江临安县令。为官清正,但本性嗜好吃鸡,积累了很长年月。康熙十六年,做梦到阴间,看见积骨如山,旁边有人指着说:“这是你所吃鸡的骨头,你将要到这里来受罪。但你的孽缘未尽,还要吃鸡四十七双,然后到此。”醒来后感到惊讶,稍微有恐惧心,就自限一只鸡分为三天吃。但口不能忍,改为两天,还是做不到,就恢复旧习。吃到四十五双,忽得小病,过了一夜病就加重,正好吃完这个数目就死了。

(按)或有人怀疑所吃的鸡,既然有一定数目,那么从前所吃,也是他的本分,为什么还有杀报呢?这是不知道四十七双,是冥中预知他所杀的数目,并不是应当被他杀的鸡的数目。假使他得这个梦后,毅然不杀,定数便不能约束他了,从前所杀的也可超荐。人的修行,也是这样。如果能当下斩断旧习,怎么能不主宰自己的生命?


酷令自烧
(崑邑共传)

康熙元年,崑山县李开先,形貌丑陋,性格残暴,外号为李蓝面。每当遇到征收钱粮,一定要用极重的板子,往往把人打死,溅血满堂。罢官以后,寓居苏州,三四年内,一家死尽,只存一女,与仆人私通出走,就剩下他孤单一个人,穷困不能度日。有一天,到锅灶前烧东西吃,以口吹火,向前跌人灶门,把头烧焦而死。

(按)残暴的县令,没有超过这个人的;报应得快的,也没有超过这个人的。

以上资料来自:
《安士全书~文昌帝君阴骘文白话解》,承印者:和裕出版社,印赠者:华藏净宗学会,2004年10月初版
***  备注:
以上的内容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安士全书~文昌帝君阴骘文白话解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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