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位居士,因与兄弟的相处及财产的分配有一些纷争,向印光大师请法,大师作了以下的开示:
“家里的事,只可以用父母兄弟的情分来谈,不可以用我对他错的是非观念来说。兄弟不合,大部分是因为父母偏心所引起的,因为父母偏爱一方,所以对方会事事占便宜。如果吃了亏的兄弟,能够退一步想,譬如说:假想自己生在一个贫穷人的家里,衣服、食物、房子都没有,那么要争什么呢?如果父母留下的财产,多留给某一位兄弟,兄弟毕竟是亲人,总比被盗贼夺去了好。如果盗贼来抢,我们也没有办法保住这份财产啊!所以给了兄弟还是好的。有了这样的想法,就不会再起计较分别之心了。
《印光大师文钞三编》上册,页二三一
以上资料来自:
《印光大师的启示》,和裕出版社,出版日期(中华民国92年7月),(赠送处:新加坡净宗学会),第123页
*** 备注:
以上的内容每一字一句皆来自《印光大师的启示》一书,完全不含个人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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